1992年去德國留學的翌年吧,Humboldt Berlin的歷史學者Heinrich August Winkler,出版了這本威瑪共和史(聚焦於政治),當年迫不及待地讀完,2024年再出新版,我去年底在德國買了,一直沒時間看,結果今年中來台灣的德國朋友,又送我一本,不好說我有了,只好硬著頭皮收下。德國朋友笑著說,過幾個月來抽查我是否整本讀完...是,我昨天讀完了,616頁。扣掉後記的幾頁作者心路告白,沉痛的反省威瑪,在本文最後結語,有一段文字,很有感觸,特地翻譯記述如下...
意圖摧毀威瑪共和,希特勒利用了威瑪憲法提供的機會,直到最後一刻。希特勒帶領納粹黨,運用的合法性戰術,顯然比10年前曾公開宣揚的革命性暴力,那種其他集權式政黨、也就是德國共產黨,自始至終奉行不渝的手段,來得更加成功。藉由戰術上的合法主義,希特勒解除了其他民主政黨的武裝,也擊垮了法治國。民主共和的捍衛者,在威瑪的最後危機時刻,如果敢於衝擊與違背憲法那種貌似中立的規定,法治國就還有救。當然,捍衛者採取了Ernst Fraenkel在1932年底批評的所謂憲法拜物教,決定袖手旁觀。沒錯,把國家送給希特勒,並不是這種無能所造成的,但卻是這個無能使它成為可能的...
1956年,瑞士新聞作家Fritz Rene Allemann,出版一本著作,波昂不是威瑪 (Bonn ist nicht Weimar),傳頌一時,我也希望能說: 台灣不是威瑪,如果民主與法治國還有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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