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月4日 星期日

聽說 孟買春秋 在說「不同意我可以,炎上,大可不必」。所以我一次把話講清楚。

這是我昨日給侯宗佑的私訊。因為他留言很禮貌也很理性。因此我寫了長長的回應給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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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何穎怡。因為粉專已經陷入瘋狂撻伐我的情緒中,無法理性討論,所以給你留私訊。

委內瑞拉的狀況當然值得解「倒懸之苦」。但是這次行動牽涉到幾個關鍵點,個人認為不容模糊。

1,按照國際法,他國部隊進入某國領土進行軍事行動,就等於宣戰。除非經過該國首肯。

這就是主權的意義。

2, 宣戰需經過國會同意,川普是擴權。

3,川普不承認現有政權,卻也沒有承認反對派的政治地位,這和出兵慣例不同。現實是逮了馬,繼任者仍是馬的左右手,看不到政權和平轉移的步驟。

(#補述:國外一些國際時事專家有特別強調此點。美國政府除了不承認馬政權外,應援例宣布承認反對派「落選者」為合法政權,取得反對派同意,才能出兵協助推翻政權。為何捨此不為,造成今日現實是執政黨仍掌政,美國片面宣布接管的「類真空狀況」。我不敢妄加評論。)

4。出兵後旋即宣布「接管」。既無「宣戰」的事實,接管的法定地位在哪裡?魯比歐今早已經澄清「美國與委內瑞拉不在戰爭狀態」。

5, 委內瑞拉既非戰敗國,接管,未經委內瑞拉人民或者國會同意,叫作侵犯主權。這也是歐盟國家大多提醒美國要注意不得違反「國際法」的原因。

6, 至於憑什麼接管石油生產,那是等而下之的企圖了。不值得討論。

我一向堅持「國際法」。如果每個國家都繞過國際法,就是純粹比拳頭。

同樣是美國。在處理加薩、烏克蘭事件上,就有完全不理會「以色列是國際法庭宣布的戰爭罪犯事實」,與之聯手談加薩重建利益分配。

在烏克蘭事件上,要求烏克蘭放棄領土,俄國負責烏東重建,美國掌控烏克蘭稀土與戰後重建。完全分豬肉。

這都是不尊重國際法的作為。

如果標準一以貫之,美國在委國事件是「干涉他國內政」,美國是捨政治經濟制裁不為,直接斬首,然後迅速接管,直接掌控石油。

這一次行動的「不符國際法」「視他國主權如無物」,全部都被淹沒在委內瑞拉人民的歡呼聲中。

我同情委內瑞拉人民。但是對美國的譴責不能放棄,因為是在縱容霸權。

大約如此。謝謝留言。

哦。根據國際法,販毒屬刑事犯罪,不構成出兵理由。這也是違反國際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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