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20日 星期五

前司法院院長許宗力首次對憲訴法爭議表達看法,認為法律設門檻不應導致憲政停擺。

這應該是新聞吧!(不知有沒有媒體記者來?)

報導圖文轉自鄭凱榕 Karen Cheng

許宗力談憲法法庭運作:法律設門檻不應導致憲政停擺

「法律可以設門檻,但不能讓憲法機關因此停擺。」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今(21)日出席「法與國家權力」學術研討會時指出,當現行制度設計可能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時,應回歸憲法意志,透過解釋與補充機制,確保憲政體制持續運行。

許宗力在會中發表專題談話,聚焦當前憲法法庭開議人數與制度運作的爭議。他指出,相關問題的理解可從兩個關鍵出發:其一,是大法官釋字第632號所揭示的「憲法機關程序維持原則」;其二,則是「合乎憲法意志的法律解釋與漏洞補充」。

許宗力說明,所謂「憲法機關程序維持原則」,即憲法機關不應因人事更迭或制度運作上的暫時困難,而中斷其憲政功能。這項原則不僅是制度設計的基礎,更是確保國家權力正常運作的重要憲法要求。

他進一步指出,在處理憲法法庭開議與停議問題時,必須依據《憲法訴訟法》進行,但關鍵在於,對該法的解釋與適用,應以憲法意志為指導。所謂憲法意志,不僅包括基本人權保障、自由法治與平等原則,也涵蓋維持憲法機關持續運作的制度性要求。

針對現行法規定大法官開議須達一定人數,許宗力表示,基於法律保留原則及憲法第92條「司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」的規範,立法機關確實有權設定開議門檻,例如以十人作為法定人數。然而,他也直言,若立法時未考慮人事補實可能出現延宕,導致憲法機關無法運作,卻未設置相應的替代機制,便構成法律上的制度漏洞。

「很多國家的憲法訴訟制度,都會預見這種情況,並設計配套規定,但我們目前是缺乏的。」許宗力指出,當制度出現此類漏洞時,大法官在適用法律時,應依據憲法機關存續與運作維持的憲法意志,避免讓憲法法庭陷入癱瘓。

他強調,在此情況下,司法機關不應僅拘泥於形式上的法條適用,而應勇於進行合乎憲法意志的漏洞補充。例如,可在既有制度與現行人數基礎上,調整開議人數的計算方式,以確保憲法法庭能夠持續運作。

不過,許宗力也對不同見解表示理解。他指出,部分大法官傾向嚴格遵循法律明文規定,其出發點在於維護司法誠信與尊重立法機關所設定的制度門檻。

然而,他也提醒,若僅從形式上理解法律,而忽略憲法整體秩序與制度運作的需求,反而可能導致憲法機關停擺,這在憲政層次上,值得進一步檢討與反思。

許宗力並進一步援引德國思想家哈伯瑪斯所提出的「憲政愛國主義」概念指出,現代民主國家的凝聚基礎,不再僅依賴民族、歷史或文化認同,而是建立在對自由、民主等憲法原則與制度的共同承諾之上。

他表示,當社會面臨政治分歧與制度張力時,更應回到對憲法價值的認同與信任,這也是憲政體制得以持續運作的深層基礎。

許宗力最後強調,憲法不僅是權利保障的依據,也是制度運作的基礎。在面對制度困境時,如何在法律安定性與憲政持續性之間取得平衡,是當前憲法實務與學理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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